导读:在“以拆违代拆迁”类案件中,限期拆除决定所“限定”的期限往往特别紧急,在最夸张的情形下甚至有今天下通知责令被征收人明天自行拆除房屋的。而对于这种心急火燎的拆违之举,程序违法往往是与之相伴相生的……本文,来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刘博韬、宋晓峰、张琨是如何依法应对此类无理的限拆决定的。
基本案情:遇拆迁20多年前的建房许可被撤
家住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石湫镇的陆先生,在1992年由其父亲向镇政府申请建房许可。当时获得“305784号《村镇建设工程准建证》”并盖好房屋。但随着近几年房屋所在地要进行征收,2017年7月19日,镇政府便对陆先生下达决定书,以其父亲不具备建房资格为由,撤销了建房许可证;当月24日便对陆先生下达限期拆除告知书,理由就是建房未进行审批,系违法建筑;仅仅过了4天,又对陆先生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3日内自行拆除;紧接着8月1日,镇政府又下达了催告书……陆先生认为政府这样做简直是无理取闹,遂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刘博韬、宋晓峰、张琨三位律师进行帮助维权。
办案经过:撤证决定反被撤
接受委托后,刘博韬律师及时跟陆先生进行沟通,全面了解了其遇到的情况,随即启动诉讼程序。首先是起诉镇政府,请求法院撤销其作出的撤销陆先生建房许可的决定。在确定立案后,提出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查询陆先生房屋所在地块的相关征收批准文件、起诉镇政府《限期拆除决定书》,请求撤销。随着信息公开答复的陆续到来,显示该地块根本就没有进行征收,此时第一个诉开庭审理了。由于政府是绞尽脑汁想出的一个拆除陆先生家房子的手段,看似合法,但是对方恰恰忽略了陆先生陈述、申辩等必要的权利,没有给陆先生足够的时间去行使权利。案件很顺利的赢得了胜诉,法院判决撤销镇政府的违法撤销建房许可的决定。
律师说法:急着拆,一般都违法
现实中,如果政府对于某一个项目比较着急,必然会想尽办法尽快让老百姓签署补偿协议或是以其他理由拆除老百姓的房屋,以达到得到一块“净地”的目的。但是拆迁本来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急几乎就等于违法。回过头来看此案例,政府自作聪明,认为在逻辑上看似行得通了,先把陆先生的建房许可撤销掉,那就意味着没有建房许可建的房屋,属于违建,紧接着马上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又马上下达催告书……但是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陆先生的陈述、申辩权。一个合法的行政决定,首先是程序合法,若程序违法即便实体上既合法又合理,那么这个决定也是违法的。此案中就是政府过于着急想要拆掉陆先生家的房屋,导致忽视了程序合法性的问题。同时,对于镇政府下达的限期拆除决定,陆先生依法享有6个月的救济期限。在此期限内陆先生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政府则无权继续推进行政强制程序,着急下达催告书。
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在拆迁过程中,政府还可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手段来为难老百姓,想方设法拆除老百姓的房屋。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怕,一定要尽早动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