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对比区别,不如先把城中村改造的性质、定位明确一下。
简言之,城中村改造项目有以下特征:
1. “城中村”即城市中的农村,意味着其所处区位很可能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且与城市国有土地毗邻、交错,但其自身的土地性质仍为农村集体土地;
2. 对“城中村”的拆迁改造常见的只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开展,具有行政强制性;二是以“协议搬迁”形式开展,不具有行政强制性(广东省“三旧改造”中的旧村庄改造很多就属于这一类,“撤并村庄”类搬迁改造也可归入此类)。
3. 城中村改造也可分为全面改造、微改造和两者结合3种形式,其中完全不拆房的“微改造”客观上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高度相似,都以“修修补补”“硬件提升”为主要工作。其余两种因为牵涉拆除房屋,就与老旧小区改造没有什么相似性了。
这样一罗列大家就清楚了,所涉土地性质不同和实施方式不同是城中村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最显著区别。凡是涉及“拆除房屋、清表土地、另行安置”的,都不是老旧小区改造;换下水管、加装电梯、外墙保温才是典型的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内容呢。
实事求是地讲,能赶上城中村改造征收拆迁,对村民而言总体上真是件好事。我们多次讲过,拆迁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只能靠“命”去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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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与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任何地方进行拆迁,都要将拆迁补偿办法进行公示。对于拆迁中的装修费等补偿,承租人是能够得到一部分的,拆迁办应与房东或承租人商量装修补偿费等,双方进行评估,评估下来,应得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承租人当初装修的花费,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关于对海贸路两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三)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 [2020]34号),潮声路南侧地块安置房价格为9370元/㎡,超出安置面积部分价格为10100元/㎡,配套非机动车库价格不高于3900元/㎡。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关于对海贸路两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潮声路南侧地块安置房价格为9370元/㎡,超出安置面积部分价格为10100元/㎡,配套非机动车库价格不高于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