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一些地区正在推行的

【问题一:新规是否充分保障了女性村民的
1.农户只有1个子女的,认定为一户。
2.农户有2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认定为一户。
3.农户有2个以上儿子,父母随其中一个儿子居住认定为一户,其他儿子18岁以后可认定为一户。
提问网友称此为“性别歧视”。事实上,当地各县市日前发布的宅改新规,无一不是基于宅基地“批男不批女”“女性早晚要嫁人”等“风俗习惯”制定的。
按一些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观念,女性不需要独立享有宅基地权利,她只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依附于某个男性村民,居住问题就能得到保障。
譬如某一家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完全可以让其中之一出嫁随夫家居住生活,另一个则可以招个上门女婿,再将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确权登记在倒插门女婿名下。
简言之,女性只要及时“嫁人”,怎么都能解决居住需求,“女大当嫁”是整个制度设计的基础。对因各种意外情况导致无处居住的单身女性,则可能由村里出面按“户有所居”的原则进行安排。
不过,上述规则制定思路是否符合《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男女平等原则的规定呢?如果女性村民不想将就嫁人,而又赶上确权登记,其名字能否依规写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呢?这些问题仍然有待解答。

【问题二:新规为何针对“历史遗留原因”所形成问题“下手”?】
此次宅基地有偿使用的对象为“因历史原因形成一户一宅超标准占用部分;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赠予房屋或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
然而问题在于,“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即意味着涉案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系合法所占,并非违法占地或者建设。针对合法占用的宅基地收费,不交费就暂缓出具确权登记所需的证明材料,将所涉村民拉入诚信黑名单,甚至以司法强制收回来威胁,这种举措自然会引起“历史遗留原因”户的质疑和不满。
事实上,“宅改”的目的就在于逐步将这些存量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掉,让农村宅基地管理状况逐步向严格意义上的“一户一宅”“面积限制”直至“户有所居”靠拢。小刀子刮肉,一点一点修理。在这一过程中,超面积户与符合分户条件但无地可批的户之间的利益诉求自然是对立的。
而村民自治的基本原理是“少数服从多数”,可以想见,多数村民还是很有可能对这类新规持支持态度的。
留言中网友建议要区分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和新增“一户多宅”“超占面积”,予以分别对待,这种提法无疑是有道理的,但却很难从根本上实现宅改的目标。

【问题三:为什么不针对城市居民有多处住房的收费?】
留言中最后的问题有些类似于“农村只能一户一宅,城市凭什么一户可以十宅”这样的灵魂提问,直指城乡二元化土地管理制度。
我们不去过多解释农村宅基地与城市国有土地从土地性质、权利来源、能否自由流转等方面的区别了,想必农民朋友们对此都很清楚。
但毫无疑问,针对农民收费的举措是否公平合理的确本身存有疑问,农民也的确没有完全将公示的文件看明白。
需要解释的是,此次超标准宅基地有偿使用的规定并非以167平方米的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起征面积。
譬如封丘县的规定中就指出,对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本着节约集约、保障需求、维护权益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任选下列一种方式计算有偿使用费收取范围:
(1)超过标准面积167㎡的宅基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将其列入收取有偿使用费范围。
(2)经民主决议,按本村历史沿革、群众认可、长期稳定的统一批划面积,作为起征面积,起征面积不得超过333.3㎡,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
(3)经民主决议,根据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成果,按全村宅基地平均面积作为起征面积,即:全村宅基地总面积之和/总宗数=起征面积,起征面积不得超过333.3㎡。
也就是说,最终收费的起征面积将可能超过300平方米。同时,宅基地有偿使用将采用“阶梯式收费”,超出面积1-100㎡部分按每年5元/㎡计费;超出面积101-200㎡部分按每年10元/㎡计费,每增加100㎡标准提高5元/㎡计费,以此类推。
譬如某户宅基地面积为500平方米,村里经民主决议后的起征面积定在300平方米,则该户超过面积标准的200平方米不能直接按2000元/年计费,而是要按500+1000=1500元/年计费。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广大农民朋友的是,超标准宅基地有偿使用只是宅基地制度改革举措中的一个环节,完成确权登记领证,尽早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的确认以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村房屋才是重中之重。当务之急是村集体乃至于乡镇、县一级政府需要加强对有关政策的解释说明,充分听取利益受影响农户的意见和诉求,在没有达成充分共识的情况下不要强行推进收费举措,真正做到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王小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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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