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到了一起征地拆迁的纠纷案。当事人农村的房子被划分在了征地拆迁的范围里,但是征收方给的补偿很低,他不想轻易签署协议。但征收方为了能够尽快推进拆迁进度,直接挨家挨户谈,谁家同意了就直接进行拆除,如果有人没同意,就相应地给点好处让其签字让房。
这种情况对他很不利,眼看着自家周围的房子都拆得差不多了,自己的房子好好地立在那里,就很尴尬。所以他找到我,为了找到应对这种拆迁方式的办法。
今天我来和大家说一说,到底该怎么应对拆迁方这种手段呢?
第一步:做好信息收集等准备工作
每次拆迁都会有相关的拆迁公告发布,公告内容涵盖着:征收主体、征收项目、征收公告、征收时间,以及自己的房屋是否真正处于征收范围内。被拆迁人要提前了解相关信息,调查周边同类型的房屋的市场价格,能说出一个合理的价位。被拆迁人也要熟悉与征地拆迁有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在拆迁中知道是否存在什么不合法合理的地方,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步: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留证的习惯
相信不少看过小说电视的人都知道,证据的重要性,在征收拆迁里也一样,要学会使用录音录像的功能,记录自己原有房屋的样子,在进行谈判补偿问题时进行留存,签署补偿协议时的留存以及,如果发生强拆事件时的证据留存等等,这样才能在未来出现纠纷时,起到保护自己权益的作用。
第三步:签署补偿协议的时候要谨慎,一定要先补偿后拆迁
我国为了保证被拆迁人的权益,有了“先补偿后拆迁”的明确要求。如果被征收人不签字,拆迁方就没有权利进行拆除房屋。但是一些拆迁方为了降低补偿款数额,会恶意压低补偿款,或者协议上面有含糊其辞的内容,空白协议等情况,被拆迁人一定要小心,仔细阅读合同,避免拆迁方钻了漏洞。
如果情况所迫一定要签署空白协议的话,推荐阅读:砀山征地赔偿标准
一定要注意录音录像,完整记录当时的情况,这样才能够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提供出当时签署的空白协议,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事宜。
第四步:积极维权,不要错过时效让自己陷入被动
这年头视频都有保质期,征地拆迁上也有的。如果被拆迁人不满意不拆迁房的拆迁情况,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是一定要注意时限,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60天,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则是6个月。如果没有告知被拆迁人诉权和诉讼期限,则起诉期限是两年。一旦发生拆迁纠纷时,被拆迁人千万别想着用拖延法来解决问题,这样不仅没有让被拆迁方有任何损失,反而自己有所损失。
第五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很多人都知道拆迁需要的注意事项和部分法律知识,但真正实操的过程中,肯定还是不如专业的律师懂得更多。不管是程序还是法律条款,律师都比较专业。所以如果自己的房屋被划分在被征收拆迁的范围,又不知道该怎么谈判补偿的时候,可以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有效地解决所有的征收拆迁问题。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