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全面把握和准确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常见问题,迅速找到征拆类案件的关键突破点和有效解决方法,6月11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举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讲座。在明律所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督导律师谢瑞青担任主讲人,线上、线下共计80余名律师参与了本次培训。

【在明律所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督导律师谢瑞青】
谢瑞青律师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问题,分别从征收决定阶段、征收补偿阶段等律师在不同时期实践的常见难点出发,进行了细致的讲解。谢律师律师首先阐述了在哪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引出征收过程中的一系列关键环节,包括前期的调查登记与调查认定,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最终的公告发布等。
讲解到征收补偿阶段时,谢瑞青律师结合其办理案件的实务经验,重点介绍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中涉及的评估原理方法问题,以及征收补偿范围等被拆迁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他从评估机构的选择、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评估流程、评估结果的救济、评估报告的有效期等方面展开详细讲解,就法院对事实调查的要点做了全面的分析。
培训会上,谢瑞青律师还将实务经验梳理成脉络清晰的流程图,结合律所的典型案例,为与会律师们详尽解析了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践中的法律难题,深入剖析了征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方风险和相应的应对策略,为在场的律师日后处理该类案件提供了详细指引。
谢瑞青律师的细致讲解,让与会律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案例的处理有了更加深度而系统化的认知。本次讲座内容兼具实务操作性和理论性,便于参训律师能够即学即用,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工作中的理论“利器”。
加强律师培训工作,任重而道远,但在明律所始终在坚持。未来,在明律所还将继续深化精耕业务领域,开展更多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升律师专业技能,以期为客户提供更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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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李佳琦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