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月12日县政府在官网上的通告,“由县国土资源局没收该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并接管上述建筑物及构筑物……”涉案项目的核心违法点也就浮出了水面。
《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涉案项目比喻为“海南秦岭别墅违建”是否合适?
本案中的“国茂·清水湾”项目即属于该规定的“非法占地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形,故县国土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本身似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也正因为这一事实,我们首先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当地执法人员将此项目的社会危害性类比为秦岭违建别墅是极不适当的。
诚如涉案楼盘的购房者所言,这一项目客观上并未破坏当地自然环境和土地资源,且购房者都是与开发商进行的公平交易,其购买目的多是为了个人养老居住使用,这些都显然与秦岭违建别墅的事件性质截然不同。
而从法律意义上讲,杨在明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中也表示,“没收”的性质完全不同于责令限期拆除,也即意味着涉案建筑物最终被保留下来的可能性是很大的。11栋26层的居住用房,强制拆除回建造前的样子无疑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资源浪费,恐严重违背行政法领域的最小损害原则,不具有行政合理性。
在明律师认为,这起案件发展至今的主要责任明显在于当地政府尤其是自然资源部门的不作为和消极懈怠。而如今“没收”的强硬处置模式又将令当地政府的公信力荡然无存,如若处理不当将可能导致政府和购房者“双输”的局面。
梳理时间轴我们不难发现,涉案项目自2015年5月开建几个月后就被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非法占用农地,但却仍在2017年2月被省发改委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自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县国土局和房管局只是一次一次的对涉案项目的开发商予以罚款,却始终未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制止其违法施工建设行为。显然,当地政府部门对涉案项目的查处是不及时、不负责任的,其对最终结果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而在2019年1月,当地政府不仅采取强制手段对涉案楼盘实施断水断电措施,还发布公开信呼吁购房人起诉开发商解决其损失问题,将“大黑锅”之间踢给了负责人已面临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发商去背。显然,这不是解决问题的负责任态度,违法采取的强制手段更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制造新的冲突和对立。

对此,
“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开发商和这个项目。”住户向记者表示,这个项目是海南省“十三五”重点项目,且项目在当地存在了5年之久……
而购房老百姓的这一完全符合认知常态的观点却被当地政府解读为“开发商违法占地胆大妄为,且老百姓贪图便宜对自己不负责任”,我们不知那些“馒头掰4瓣防霉变”的购房者闻听此言将会是怎样的心情……
一赖开发商,二怪老百姓,那么地方政府的责任难道仅仅体现在依法惩处了几个失职官员上,却对留下来的烂摊子毫无作为吗?
业主权益受损该找谁,或许本不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至少当地政府要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来亡羊补牢。海南省政法委副书记、国茂项目处置小组组长刘诚在《新闻调查》栏目中承认:在我们侦办案件的过程中,就发现了这个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海南国茂公司有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贿的这个问题。我们认为这个里面政府确实是监管不到位、不作为,甚至有一些公职人员与这个不法企业相互勾结。明知违法在这个农用地上盖这么大一片房子,后果非常严重,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给海南自贸岛的建设实现形成了非常大的损害,这些问题确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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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