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某些本不管征收拆迁的行政决定,却可能对征收补偿利益产生直接且根本性的影响。即使被征收人的房屋遭违法拆迁,其在确认拆迁违法后也极可能因此而面临行政赔偿申请的困局。那么,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份厉害的文件呢?广大被征收人又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
李某是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某街道某社区的村民,在村里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2017年6月22日,区政府作出了《某生态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生态搬迁范围和补偿安置措施等。李某的房屋即位于该补偿安置范围之内。
因补偿政策不合理,按照征收政策李某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故在《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李某并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017年11月17日,市城管局在未作任何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迳行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李某的房屋属于《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违建,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限李某于11月23日前自行拆除房屋,逾期将依法组织拆迁。
李某认为自己的房屋是合法的,故没有按照城管局的要求自行拆除房屋。他坚信只要自己不同意,城管局就不敢拆迁他的房屋。然而出乎李某意料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2018年1月31日,上百个不明身份人员将李某的房屋强制拆除,致使屋内财产被毁,损失惨重。

房屋被拆迁后李某才感到了事情的紧迫性以及面对强大行政权力作为个体的无力感,这才想到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王金龙律师。
接受委托后王律师首先听取了案情,为李某确定了具体维权的方案。王律师指出,必须推翻市城管局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因为这份《限期拆除决定书》将李某的房屋直接定性为违建。而房屋一旦被认定为违建,在征收中是不予补偿的,在行政赔偿中违建作为非法利益也得不到赔偿,行政赔偿只赔合法利益的损失。
王律师随后撰写了起诉状,并指导当事人去法院立案起诉。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该《限期拆除决定书》部分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予以确认违法。之所以未撤销是因为当事人的房屋已经被拆迁了,再予以撤销也无意义,故仅予以确认违法。这一胜诉判决为当事人后面的确认拆迁违法以及行政赔偿打下了基础,扫除了障碍。
从法律规定上来讲:《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需区分是否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是否尚可采取改正措施。
对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本案中,虽然案涉房屋至今尚未取得规划建设许可,但市城管局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前,未对案涉房屋的修建时间、是否严重影响规划、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等事实进行充分调查,在作出的书面《限期拆除决定书》中亦未就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因此,市城管局作出被诉《限期拆除决定书》的主要证据不足。
从历史现实层面讲: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很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确存在未办理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但最早时的相关法律并未要求农民办理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也未主动去推进相关工作,农民不办规划许可证不是不想而是完全没有办的条件。
待《城乡规划法》2008年实施以后,农村房屋无乡村规划许可证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了。因此现在以农民未办理规划许可证为由来降低甚至不给予农民补偿是完全不公平的,有违公理,绝不应该把这个历史的包袱丢给农民。
本案是典型的以拆违促拆迁案件。实践中,有很多当事人会因为地方政府发布的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而不签订补偿协议。这时征收办等部门如果看当事人的房屋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就会以此为借口将这些当事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
通常的做法就是像本案这样,不经任何调查核实,直接先发一个《限期拆除决定书》,在《限期拆除决定书》中会说明当事人的房屋没有规划许可证不符合城乡规划是违建,限某日之前自行拆除,否则就组织行政拆迁。
有的当事人可能心存侥幸,以为自己能躲过被拆迁的命运,但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之日就意味着当事人的房子离被拆迁已经不远了。
在明律师王金龙最后要提醒大家,当事人接到《限期拆除决定书》一定要予以足够重视,要注意拍照取证以作为证据,同时要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入手争取撤销这一决定,积极找寻涉案房屋在实体上并不违法的证据,这样才能为最终的补偿安置利益奠定坚实的基础。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