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截至9月底,我市已完成征收拆迁 65041户,拆迁面积1657万平方米,拆迁的力度、规模和速度再创历史新高。各区的房屋征收都有突破性的进展……类似的报道,说的并不是普通的拆迁,而是在全国各地大力蓬勃开展的“棚户区改造”拆迁。狂飙激浪般“棚改”的背后,许多被征收人也会心存困惑:自己的房屋并非“棚子+门窗”的糟糕情形,怎么也就被纳入到棚改的范围中了呢?无疑,“被棚改”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
那么被征收人的房屋究竟是不是“棚户”呢?如果不是而遭遇“被棚改”,其补偿标准、数额自然会较一般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较大差距,被征收人是受益还是受害就犹未可知了。
“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也就是说,棚户区本身并非一个严格定义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根据实际情况归纳、总结出来的事实概念。这也就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滥用埋下了伏笔。
关于棚户区改造这件事,我们可以找到3份文件作为政策依据,分别是2009、2013和2014年发布的。本文重点介绍最早的那个,事实上后发的主要是为了推进工作、加大力度,内容变化并不明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
据此,有人给“棚户区”做了这样的一个描述:一是以木板、土坯、240mm厚砖墙为承重结构,以油毡或石棉瓦为屋面材料的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二是低洼易涝、基础设施配套不齐的小平房;三是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房屋;棚户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就是棚户区。
至此,究竟什么样的房屋可以算作“棚户”,什么样的不算,大家都可以有一个虽不准确,但八九不离十的差不多的评判依据了。然而在实践中,却有很多上世纪80年代甚至更晚几年建立起来的楼房被划入了“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这就实在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了。不是“棚户”却“被棚户”,目的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么一划入,能省不少补偿成本啊。
那么,面临如此窘境的被征收人该怎么办呢?偏低的补偿数额还有提升的希望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提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其一,一定要明确一点,棚户区改造拆迁的进行必须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严格走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各项权利。因此,棚改绝不是什么如腾退一般的法外之地,而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征收项目中的一类。
其二,上述3份文件均明文规定,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的补偿方式。实践中“一刀切”的单一化补偿方式的存在是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精神的,被征收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其三,棚户区改造拆迁禁止拆迁强迁。如前所述,590号令在这里是完全适用的,虽然棚改项目多有“快速行政审批通道”等一系列政策助力措施,但所有这些政策层面的东西都不得违反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若要对被征收人的“棚户”实施拆迁,政府必须先下征收补偿决定,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践中因为是“棚子”就随便推、拆的情形,是严重违法的。
其四,对于明显不属于棚户区而被硬塞进这个“筐”里的征收项目,被征收人可以考虑联合起来,起诉征收决定,看看能不能将其予以撤销,从而釜底抽薪将整个项目搞掉。就实践而言,撤销征收决定的难度虽然很大,但绝非完全不可能。而且,在这一博弈过程中,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被激发出来,对被征收人而言有益无害。
当然,如果您的房屋确实属于“外面小雨屋里中雨”的危旧房、棚户房,那么“拆一还一”原则下的征收补偿还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毕竟,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初衷、动机是值得肯定、称赞的,只要不是“被棚户”,被征收人也应当理解和配合。
山东省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案例:独栋别墅被列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多少,得看房屋类型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