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执行全民公有制经济制度,城市住房紧张,当时的国家政策鼓励私人因地制宜在旧基上翻建、改建、扩建,利用厅堂、走道隔间建房,平房加层等,以公建民建相结合、两条腿走路的办法解决国家至少需要十年才能解决的住房紧张问题。因此,福利分房与自建房,可以说是时代的产物。福利分房制度延续至本世纪之初方逐步被购房货币补贴制度取代,但根植于民间的自建之风却并未同步消弭。在人们所见所闻的朴素观念里,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自建,似乎天经地义。然而,随着历史文化街区腾退、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此起彼伏,有证面积的市场价补偿理所应当,而自建房却因无证落入尴尬境地……
实践中,征收办委托的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做被征收人思想工作时,经常跟被征收人启用“胡萝卜加大棒”策略:如果在规定期限之内签订补偿协议,自建面积就可以计算适当补偿(一般要打很大折扣),或者能够给予5万到20万不等的签约奖励;如果不签,那对不起,就只能按照违法建筑处理,到时候走执法程序,一分钱不赔、拆了白拆。
上述说法实际并不符合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亦规定,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征收启动后,应当由征收人——市、县级人民政府直接或委托房屋征收部门进行未登记面积合法性认定,并形成结论:如果可以认定为合法面积,应当给予补偿;如果属于无法合法化的情形,才能够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启动拆违执法程序。

在对自建房进行合法性认定时,应当客观考虑其无证是由于历史、风俗习惯等原因造成,综合考量房屋来源、房屋建设的时间和动机、使用情况、使用利益、当时的立法状况等因素。目前,在各地征收实践中,已经陆续出台了很多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就未登记面积登记的标准给出了参考依据。以湖北省荆州市为例,未进行产权登记但已经取得规划、住建等部门有关审批手续或者2008年1月1日以前建设、建设于有权使用的土地范围内、房屋主体结构为砖木以上等级并具备一定使用条件、房屋层高2.2米以上、四面有承重结构的,可按照合法建筑标准给予征收补偿。该模式合理程度较高,兼顾了法律应用滞后于立法的矛盾。而深圳、武汉等地的文件则以房屋建造时间为轴,划分为若干补偿标准区间,按照合法面积房屋价值的50%到95%的比例给予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授权房屋征收部门进行未登记面积合法性认定。但是,在不少征收实务中,可能这个未登记面积合法性认定的工作并未依法实施,导致被征收人自建房的补偿安置不清晰。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主动维护合法权益:
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会被游说,先就自建房签一份补贴协议,而协议补贴的内容大抵与前述5万-20万的奖励金性质相似、标准相同,然后再谈征收补偿的问题。被征收人在不熟悉法律规则的情况下签了这样的补贴协议后,能否事后以无证面积应当先行合法性认定为由推翻协议呢?笔者认为,在合同不轻易无效的原则面前难度很大,而且证明责任要求极高。因此,被征收人更应当从源头上注意谨慎签字、谨慎处分自身财产权益,以免事后追悔莫及。若被征收人坚持主张自己的自建房应当按照有证面积的补偿标准给予同等补偿,那么就不要轻易签署这样的额外协议,否则就要受到所签协议效力的约束。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历史遗留下来,有着超过20年甚至更久远历史的自建房应否补偿,反映的是行政合理性原则或曰“比例原则”能否被有效激活的问题。事实上,征收拆迁项目本身就能一并解决自建房所导致的居住、消防、道路通行、用水用电等各种隐患,那么完全不必要采取责令限期拆除的手段来处置这类无证房屋。当收到街道办事处等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拆通知时,被征收人要及时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的合法补偿权益,让“以拆违促拆迁”的调调彻底唱不起来。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