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拆迁里,拆迁方用违法手段进行征收拆迁的现象并不少见,比如暴力拆迁、偷拆、逼迁、断水断电等。对于这些违法的行政行为,大多被拆迁人也都见怪不怪了。但是,这些违法行政也只是阶段性或者是在某一个时间点上才会呈现出来。大体上,整个征收过程还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要做到从头到尾、从开始到结束,都是违法进行的征收,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就是这样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却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拆迁中。
——肖卫红、纪召兵拆迁律师胜诉案例实记违法征收现象
案情概述:
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0月31日,向刘某、杨某、张某等7人作出了《关于对刘某等七人所在家庭使用的土地征收补偿决定》,其《决定》内容阐述为:刘某等7人的承包地,属于海林镇秦家村的集体土地,现为转征用地范围内,其土地的补偿安置应执行《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征海林镇秦家村集体土地及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的规定,要求刘某等7户到村集体办理相关土地补偿安置手续,其土地安置补偿标准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和海林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区片综合地价为24元/平方米。
乍一看,没毛病。而问题出在了发布文件的根源上。
实际情况是,刘某等7人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且自己所在的土地在2015年已经修建成公路并通车,现已不存在调整的情形,刘某等7人并不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从何而来。而且海林市人民政府在这之前曾对刘某等7人实施过行政强制行为,已被人民法院确认违法了。还有就是对于补偿价的确定,刘某等7人所在地的周边补偿标准已达到每平方米107元,而海林市人民政府给出的补偿价远低于平均价标准。
在存在如此多的不公平、不合理的征收补偿决定面前,刘某等7人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肖卫红、纪召兵进行法律维权。
肖卫红、纪召兵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该案中行政行为漏洞百出,而相关单位却还行使得如此理所当然,不免让人嘀笑皆非。
根据事实情况,肖卫红、纪召兵律师发现海林市政府系伪造省政府审批文件;且有证据证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没有经过调查和公告的情况下出具批复违背真实情况,海林市政府以此为由发布征收决定显属事实不清;再者海林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安置补偿协议,并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与委托人(刘某等7人)签订协议,且土地安置补偿协议早于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时间,很明显的违法;最后,对于安置补偿价严重违背市场价,差距巨大,显属违法。还有一个现象是,在补偿款记账出账方面,有两笔大额土地补偿款支出模糊不清,没有明细,可证明出海林省政府的内部行政管理过于混乱。
综上,肖卫红、纪召兵律师诉请:撤销被告作出的《关于对刘某等七人所在家庭使用的土地征收补偿决定》。以此维护委托人刘某等7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肖卫红、纪召兵律师提供了系统的证据链条,完美证明了上述所述事实情况。而被告(海林市人民政府)也出示了相关证据,但证据与证据、证据与其所提出事实之间并不契合。最终,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撤销被告海林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0月31日对原告刘某等7人作出的家庭使用的土地征收补偿决定;二、责令海林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据此,肖卫红、纪召兵拆迁律师维护了委托人刘某等7人的合法权益,阻止了海林市人民政府对委托人即将进行的拆迁行为。
律师说案:
肖卫红、纪召兵律师总结该案说:该案从文件拟定(伪造)、文件发布、通知被征收人征收决定、文件补偿内容严重偏离市价,再到内部行政管理的失职和还未实施的拆迁行为,征收拆迁从一开始到结束,拆迁方违法行政作为可谓一气呵成,每一处的行政作为都侵害着被征收拆迁者的权益,这在拆迁中并不常见。随着《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行政法规的进一步推进,这样的违法行政作为应该得到严厉惩治。
在此案中,值得所有被征收拆迁人借鉴的是:法律诉讼维权,证据是赢取诉讼胜利的关键。而证据的收集必须能构成一个完美的证据链条,才能有说服力。尤其是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作为,比如违规发布征收公告、补偿协议内容不合理等,这些都需要有证据证明。所以被征收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一定要随时具有收集证据的意识。
办案律师简介
纪召兵律师,山东大学法学院学士。2000年取得国家律师资格,2003年正式执业。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不动产征收业务领域的资深专业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
执业以来,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精湛的律师实务技能,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承办了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深受客户的认可与好评。长期专注于征地拆迁、行政法律、土地法律、房地产等专业领域,并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
肖卫红律师,烟台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严谨的执业态度,办案风格认真细致。研究生期间曾参与多项法律纠纷的处理,并在多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习,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七年法律求学,五年法律服务,肖卫红律师对法律专业知识与法律实务技巧融会贯通,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海南、辽宁、吉林、江西、湖北、江苏、浙江、福建、黑龙江等地的征地拆迁案件近百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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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导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要求
1、强拆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即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主要相关拆迁人员、以及拆迁过程,为之后的法律维权奠定良好的基础和保障;2、拨打中纪委举报电话;中央中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北京市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天津市纪委举报短话022-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