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断水断电似乎是征地拆迁中屡试不爽的手段,本案的当事人就因为合法的房屋被列入腾退范围,拒签不合理的补偿协议,引发村委会对房屋作出了断水断电式的逼签行为,当事人对此束手无策。看本案中,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的马丽芬
、闫会东
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帮当事人从断水断电困局中全身而退……
【基本案情:不签补偿协议就帮拆?】
李先生系北京市大兴区某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承包地,土地用途为养殖。据李先生向马丽芬、闫会东律师介绍,2017年7月3日,某村委会发出了《告知书》,称为配合集体经济经营性综合建设用地规划实施方案落地,推动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地区整体环境,对我村非住宅进行拆迁腾退工作。该村委会同时要求包括李先生在内的村民尽快在月底前与村委会签署补偿合同,否则将对李先生的房屋进行帮拆。由于补偿金额过低,李先生拒绝与该村委会签订补偿合同。
为了逼迫李先生签字,村委会将李先生的房屋水电切断,致使其房屋处于断水断电的状态,这严重影响了李先生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李先生跟村委会吵过、闹过,去镇政府也反映过问题,12345的电话也打了不少,但是,问题却一直无法得以解决。无奈之下,李先生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马丽芬、闫会东律师。

【办案经过:水电岂能随便断!】
马丽芬、闫会东两位律师根据以往类似案件的承办经验,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分析:虽然本案排除妨害纠纷的一方主体是村委会,但是《物权法》对于排除妨害的法律规定同样适用本案。两位律师认为,断水断电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无论是拆迁还是腾退,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进行逼签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明确了案件思路后,两位律师迅速完成了起诉状的书写,并指导李先生到法院办理了立案事宜,请求法院排除妨害,要求某村委会为李先生恢复供水供电。
村委会在庭审答辩中称,原告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驳回。起诉状原告所述部分不是事实,第一,不是被告将原告水电切断。第二,被告没说过要对原告房屋进行帮拆,事实上原告房屋也没有被拆除。第三,腾退不是和被告签订合同,即使断水断电也是奉命行事。原告起诉是排除妨害,排除妨害应该是非法行为,本次拆迁腾退是政府征地行为,与被告没有直接关系,被告不存在过错。在腾退过程中绝大多数村民的房屋已经拆除,只剩个别三四户没有拆除,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工作造成停水停电的情况,是在拆迁腾退区域内不可避免要发生的,村委会无法控制。
马丽芬、闫会东两位律师指出:
一、李先生属于涉案土地的承包人,其提交现场照片证实现其承包的涉案土地及房屋已被断水断电,村委会在第一次庭审中认可其已对涉案房屋断水断电。涉案的房屋被断水断电,该行为对李先生产生了实质的影响,村委会在庭审中承认对涉案房屋断水断电是自己所为,因此某村委会有义务排除妨害。
二、排除妨害请求权受法律保护。排除妨害请求权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妨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本案中,李先生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在拆除腾退过程中,村委会应采取正当途径,妥善解决纠纷,现其给李先生断水断电的行为不妥,李先生要求恢复供水供电,并达到使用标准的请求,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认定,某村委会的答辩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其断水断电的行为无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授权,故判决被告某村委会恢复原告李先生在涉案土地、房屋上的供水、供电(需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律师说法】
通过本案,在明拆迁律师
提示广大被拆迁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家要依据我国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借助司法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清除已有的侵害。就本案而言,“断水断电”本身事实上可以看作是一种 “逼签”行为——通过断水断电让涉案房屋无法使用,从而迫使被拆迁人尽早签订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对于村委会断水断电的行为不能听之任之,否则将导致自己在补偿安置的协商沟通中陷于被动的局面,且难以维系下去。“怎么断的,怎么恢复”,应是广大被拆迁人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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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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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