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房屋征收部门的口头承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却与口头承诺不符,事后6年也没有拿到补偿——江苏的老牛(化名)遇到了这么一件糟心事。
原来,老牛家的房子由于当地的工程建设需要被纳入了拆迁范围,负责房屋征收的县城建局为了哄骗老牛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口头承诺会为老牛解决不低于180平方米的安置房,但是需要签订一份对外一致公开的安置补偿协议,其中不能写明180平方米安置房的事儿。
轻信口头承诺的老牛于2011年签了安置补偿协议,从此不仅没拿到所谓180平方米的安置房,还受到县城建局各种方式的骚扰与逼迁。县城建局甚至还要求老牛履行之前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而对口头承诺的安置房丝毫不提。
历经6年,有苦难言的老牛维权未果。通过咨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宋晓峰、刘博韬,老牛重燃希望,委托两位律师为自己维权。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询、信息公开申请等一系列方式,确定老牛的房屋所在村的集体土地是2013年才被征收为国有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只有被征收为国有后才能被申请使用。
而本案中,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时间是2011年,此时老牛的房屋土地性质仍为集体土地,安置补偿协议却适用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签订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这显然不合法。
此时,县城建局却对老牛步步紧逼,甚至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老牛履行协议尽快搬迁。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等一系列行动,两位律师遏制了征收方逼迁的嚣张行为,为老牛的维权僵局打开了突破口,也为后来的谈判增加了强有力的砝码。律师随即提起诉县城建局行政协议无效的行政诉讼,为老牛和县城建局接下来的谈判搭建了协商平台。
行政诉讼立案后,迫于压力,县城建局彻底转变态度,积极主动找老牛协商解决当初承诺的安置房事宜。最终,老牛得到了230平米的两套安置房,6年维权没解决的问题终于在律师介入后不到3个月时间便得到了解决。
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也不能盲目诉讼,最好借助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帮助,找准症结才能少走弯路,节省维权所花的时间、精力与经济成本。
针对本案,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口头承诺不能信,一切承诺都要落实在纸面上才算数。千万不要签订任何与口头承诺不符的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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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导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要求
1、强拆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即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主要相关拆迁人员、以及拆迁过程,为之后的法律维权奠定良好的基础和保障;2、拨打中纪委举报电话;中央中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北京市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天津市纪委举报短话022-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