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补条例》施行10年,逼迁、强拆仍在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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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1年1月18日,四川师范大学庹继光教授因遭遇砸门、断电、骚扰逼迁到两处住宅被非法强拆而悲怆一跃,引发各界关注。回首十年前的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141次常务会议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在征收前提限于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补偿市场化人性化、去行政强拆、禁止断水断电等野蛮逼迁方面均有制度层面的突破性进展。十年激荡、十年变迁,在我国城镇化建设成绩斐然的同时,对新条例去逼迁、去强拆方面的现实检验,又当如何评价?

《征补条例》施行10年,逼迁、强拆仍在为哪般?

【直面:仍有阳光尚未照临的地方】


虽说多数征收项目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中规中矩地进行征收与搬迁,但是,与庹教授所经历的“模拟搬迁”相似的协议搬迁,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却也都在上演,而各种规避征收法定流程、打着村民自治大旗的腾退搬迁也如火如荼。


这些冠以“自愿搬迁”名义的项目,经常充斥着各路人马的骚扰逼迁,不分日夜的车轮谈判、拿体制内工作亲属的工作岗位相裹挟、出门尾随跟踪、半夜砸门砸窗堵钥匙孔、停水停电停暖等被禁止的逼迁行径也是屡见不鲜。


有的城市,即便是区县人民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的正式征收项目,也照样发生着一桩桩未经签订协议或法院司法强制执行的野蛮强拆。


【反思:违法成本过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文规定对签约期限内未签约的被征收人,只能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待补偿决定具备执行力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明确禁止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规定如此之明确,缘何仍然有不少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根据笔者多年来的实务经验,大抵可以归纳为如下3点原因:


其一,追求项目进度使然。一些修桥、修路项目往往是强拆重灾区,因为这些项目很多都是政绩工程,而且有既定的竣工日程表,一旦延误每天都会产生损失。有的地方为了招商引资,或是为了坚守土地财政这道生命线,也会走捷径违法强拆。


其二,官本位思想使然。有的基层负责人奉行“强拆发展学”,为求一方发展,铁腕推进征迁,损害群众私权在所不惜。


其三,博弈心理使然。不少被征收人认为自己拒不配合入户、拒收评估报告、拒签补偿协议,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拖”字诀是他们的思维惯性。


与之相似,“拆”字诀则是征收方的思维惯性:一来,强拆个一户、两户可以“杀鸡儆猴”,周边持观望心态的被征收人往往会惧怕而赶紧签约。二来,强拆个十户八户,被拆的人家多半会认栽,闹腾一番就会鸣金收兵,真正敢起诉讨说法的永远都是少数。综合各种概率,非法强拆很可能利大于弊。


如果追根溯源的话,以上原因的深层次缘由恐在于违法成本过低。恰如某征收官员在回答记者“为什么明知违法,还要强拆”的问题时所说:先强拆了,老百姓该告告,告完也是赔钱,但是,对于政府来说,项目没有耽误,工程有序推进,我们赢得了时间。


现阶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通常要求相对人通过起诉主张行政赔偿的方式进行权利救济,而《国家赔偿法》确定的赔偿责任以损失填平为原则。


单纯算经济账的话,如果合法拆、违法拆的经济成本相差不大,敢于铤而走险、非法强拆的人便少不了。


当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非法强拆、逼迁规定了追责条款,要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但截至目前,这一条款落地的力度并不明显,因强拆而对个人给予处分的事例实则也不太多。


【建议:建立惩罚性赔偿+健全追责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中指出,经营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所谓惩罚性赔偿,是指侵害行为的实施人承担赔偿责任时,除了应当承担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简言之,即赔偿额等于损失额加上惩罚金额。推荐阅读:

昆明拆房赔偿价格表


非法强拆会导致被征收人面临流离失所的窘境,违反人道主义,影响社会安定,可以说情节十分恶劣,应考虑适当增加惩罚性赔偿规定,以对热衷违法强拆的某些地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起到有效的惩戒作用。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尤其是征收监管部门应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逼迁、强拆现象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及时惩治,以强力净化地方征迁环境。


【提示:理性、依法应对逼迁、强拆】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面对强拆、逼迁行为时,切勿愤怒地选择用暴力手段抵抗强拆,甚至不惜付出生命、健康的代价。暴力抗拆不仅很难阻止有计划的大规模强拆行动,还可能让抗拆行为人面临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刑事罪责或相应较轻程度的治安处罚。被征收人一旦遇到非法强拆、逼迁,可以及时拨打110报警并保存相关记录,亦可以隐秘地拍照、录像取证,为日后救济权利奠定有利基础。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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