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村在2012年时进入集体拆迁 ,这本是一件让老百姓改善生活的好事,但是当地的村民发现,让签订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中规定的补偿标准极不合理,且没有向该片区的村民征求过意见。
当事人国兰方(化名)、女儿今心(化名)、儿子今小国(化名),一家三口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文明街的两幢房屋,因位于南昌路项目规划范围内,面临被征收。
委托人李星、李云、李月(化名),三位系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某村村民,其宅基地及房屋所在地于2016年被纳入“京张铁路建设协议拆迁项目”的红线范围内。
为什么政府给的补偿和自己心里的拆迁补偿相差甚远?希望广大被拆迁人通过了解办案经过能有所启迪。
城中村改造是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一个典型开发方式。随着城中村改造越来越多,人们对于城中村拆迁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尤其是城中村的拆迁补偿问题,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导读:遇到拆迁,也是几家欢喜几家忧。因为有的人会拿到很高的拆迁补偿费,而有的人却是看着拆迁补偿协议欲哭无泪,也有的人还在捉摸这些拆迁补偿费够不够……
赵青一(化名)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望泉寺村有房产一处,此地闹中取静,是顺义区城镇中心要地,交通便捷,基础设施齐备,临近美丽的潮白河。
导读:我们常说“拆迁补偿”,这一密不可分的词组给大家的印象似乎是“先拆迁,后补偿”。
导读:国务院就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未来一个时期的推进作了新部署。在明律师曾于今年3月以“北京2017年棚改最新名单,在明律师细说棚改端详”一文简要分析过棚改项目的特点及原则性法律规定。
被征收人的房屋早在2014年就已遭强拆,时至今日补偿问题仍未解决,被征收人希望获得的征收补偿,而绝不是强拆的国家赔偿。众所周知,一字之差的结果可是相去甚远。
遇到强拆,除了上访、暴力抗拆等行为,大部分被拆迁人还想到的一个办法就是找媒体曝光。
委托人黄先生在广水市某街道办事处下辖区域内拥有合法的商住房及土地,用地面积94.5平方米,建筑占地80.2平方米。2012年2月,市政府发布旧城改造征收决定,涉案房屋别列入征收范围。
导读:村民委员会以村域自治为名,启动“旧村改造”。按照其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娶本村原始女性公民但全家户口均在本村的作为一户补偿安置
导读:老百姓口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学名,如今应该叫做“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导读:站在局外,许多不熟悉的人对我从事的工作看得很简单:不就是帮拆迁户打打官司、要要补偿吗?说来说去,还不是拆迁户为了钱?
导读:现实中,尤其在农村,除开政府无所不用其极的撤销房产证等手段,房屋土地证件不齐全的现象也是大量存在的,原因有多种。那是不是只是因为证件不齐全,就真的是违建而不予拆迁补偿吗?
导读:在房屋拆迁中,我们能看到很多不可言说的、看起来就违法的行为,这还大都出自于行政机构的手段措施中。而面对这样的情况,被拆迁人大多无可奈何,进而房屋拆迁补偿额很可能被压低。
导读:拆迁,征收,这两个词在如今的维护合法权益领域频繁出现,似乎被交替使用。比如有时叫“被征收人”,有时叫“被拆迁人”。那么,这二者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本条例已被2011年1月21日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止,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导读:一场未征先拆的沿海村庄拆迁,村民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对未批先占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信访答复,称甲举报的项目尚未实施,只是在拆迁,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