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期以来,很多被征收人认为,政府作不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什么时候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是政府的事,被征收人无权过问。包括很多征收工作人员也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权力而非其必须要履行的义务。近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李顺华
、谢瑞青
律师代理的一起胜诉案例告诉大家,政府长期拖延不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系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属于行政不作为!
委托人刘先生在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拥有合法房屋。2014年3月10日,祁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委托人的房屋处在征收范围内。因双方对补偿安置意见分歧比较大,委托人一直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征收补偿协议。被告也一直没有对原告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原告的房屋也未被拆除,案件陷入了拉锯之中。
在在明律师的指导下,刘先生于2018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对原告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无疑,这样的诉讼思路是颇有些不同寻常的。
被告县政府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在符合某些情形时,有权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这是一种行政权力而非行政义务。现在被告并没有强制要求原告搬迁,因此被告没有法定职责必须对原告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原告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像本案这样“上赶着”被拆的诉讼策略,真的能行得通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本案从2014年至今早就超出了签约期限,被告应当依据该条款规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前提就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即征收房屋需要符合公益性和必要性。具体到本案,被告作出征收决定就是为了针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基础设施落后的地段进行征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被告拖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显然就会使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持续存在,使得征收的公益性和必要性得不到保障,显然属于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
第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征收行为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涉案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就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因此应当纳入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根据被告提交的材料也可以看出,涉案项目实际也纳入了该计划。
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包括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因此,对于征收项目的推进也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执行依法经地方人大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行为,是在履行其宪法规定的行政职责。被告拖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明显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第四,行政权力与行政职责是统一的。行政机关享有多大的行政权力,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职责,这是职权统一的要求。如果超出法定职权行使权力,那就是滥用职权,有权不用,那就是懒政,就是行政不作为。被告片面地强调是否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是被告的行政权力,刚好说明被告也认可了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是其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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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