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靠征收拆迁或各种改造类项目发家致富,许多被征收人心中都曾有过这样的想法。我们身边也曾听闻一夜暴富的案例。更有甚者甚至将此与相亲交友联系起来,在与对方接触认识时优先了解其名下的房产状况。不过,征收实践中的情况相较几年前已然发生变化。棚户区改造来临,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棚改的补偿额度,也许并不像预期中那样高。那么如今,为何棚改很难带来被征收人理想中的优厚补偿?大家主观感受中的“越拆越穷”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当前,多数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房屋征收项目,依据的是我们所熟悉的590号令。即2011年起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该条例有一项重要的立法宗旨,就是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房屋。同时,该条例明确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原则。近十年的实践,是征收方和广大被征收人共同熟悉、理解此条例的过程。
越来越多的征收方开始注意遵守法律程序实施征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偿方案。在程序性违法点日益难找且公共利益价值被不断放大的情况下,征收决定被撤销的可能性变得微乎其微。
在此背景下,由开发商等主体实施拆迁时期,那些靠补偿款一夜暴富的个案,只能越来越稀罕,直至成为历史。补偿标准设置,将更加倾向于保障被征收人日后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不会有明显过高的额度。
实践中,我们总能见到征收方打出一句标语:一把尺子量到底。对此,在明律师要再次提示大家,我们要正确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它是指一个项目一把尺子,而不是所有征收项目只用一把尺子。
每一个项目中,征收目的、被征房屋、被征收人等细节情况都有所不同,不可能所有项目都用同一标准去计算补偿。法律法规只提供原则底线,具体的补偿如何计算,要看所涉项目的那把尺子——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补偿费用由政府承担,同样牵涉公共利益。既然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那么征收补偿费用也要合理地支出,并且在法律法规、补偿方案制定的框架下进行。节省、控制征收成本,是征收方必然要追求的目标。
所以,实践中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其征收补偿方案也呈现出日趋严格的形势。翻看一些项目的征收补偿方案,我们会发现它开始特别强调严格认定房屋面积、严格认定被征收人资格等事项。“无证房屋不予补偿”或仅给予较低的适度补偿的字眼可谓比比皆是。
最为重要的评估环节中,入选名录的评估机构同样不可能“瞎评”。倘若其提供的评估结果总是导致征收方“超预算”,那么下次它恐怕就难以出现在名录中为被征收人所选择了。
凡此种种,显然将被征收人靠拆迁项目获得高额补偿的可能性降至最低。被征收人不仅无法靠棚改发家致富,还要在征收方严格的尺子底下奋力维权,才能争取围绕无证面积、停产停业损失等事项多“量”出一些补偿来。
在实践中,名为棚改的拆迁项目很多,但其改造对象究竟是否属于棚户区?其改造目的,是否真的出于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生活质量呢?这些,仍然值得审视、探讨、商榷。
这一现象,也导致被征收人能获得的补偿不会太高,日后的生活也无法达到心目中极为理想化的条件。
例如,在明律师经常提示大家警惕新房“被棚改”现象。什么样的房屋是棚户区房屋,被征收人心目中也有把尺子。评判标准我们无须赘述。实践中出现的2000年后建设的楼房被棚改,甚至联排别墅也被棚改,诸如此类现象必然是不合理的。
另外,棚改对象被无限扩大,也需要被征收人擦亮眼,看清棚改项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例如,一些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适用地方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规定。仍然沿用区位补偿价+重置成新价的补偿模式,这一模式在10年前就已经推广、运用,不会带给被征收人太大的惊喜。
补偿方案的内容,一定是非常详细全面的。征收目的、法律依据、调查认定方式、补偿标准、计算方法、补助与奖励……种种被征收人所关心的事项,均能在补偿方案中找到答案。
广大被征收人要调整好心态,不要盲目对比其他项目的情况或者他人的经历。没有完全一样的项目,别人的经历也无法完美复刻。你只需要关注你所在项目的补偿方案,并在这把尺子下探寻更大的补偿空间。

故此,光是“诉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确保每一个步骤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否则,有时诉了意味着使用了权利救济,还不如暂时不诉。
政策的变化也许在释放一些信号。如果不拆除房屋、居民不搬迁也能实现改造,则没有必要选择更加“劳民伤财”的方式。若真的照此势头发展下去,老百姓意图“拆迁致富”的心愿恐将彻底落空。
毕竟,许多10多年前就传出小道消息说要拆的项目,至今都还原封未动……
如果遇到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明律师还是希望广大被征收人抓住机遇,尽早改善生活条件。感到补偿不合理,我们可以在依法维权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法争取适度、合理补偿。至于漫天要价维权,甚至试图靠此发家致富的想法,大家还是趁早摒弃为宜。
自然,所谓“越拆越穷”有时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层面的感受,来源于对比和外迁带来的剧变。但若真的因棚改、拆迁而降低了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无疑与政策的初衷完全背离。
至少,老百姓平凡而幸福的生活,得能够在棚户区改造项目结束后继续下去。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